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,根据财政部“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(财库〔2020〕10号)”及市财政局的要求,现将学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:
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、工程、服务采购项目【2022年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: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(含本数,下同)、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60万元以上。】
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、采购需求概况、预算金额、预计采购时间等,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见附件。其中,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,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,采购标的数量,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、服务、安全、时限等要求。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,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。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,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、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。
二、采购意向公开时间:
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报市财政局进行公开。
三、相关要求:
学校单位要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,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、全面公开采购意向,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向国资处提交“采购意向公开文本(附件)”(电子档和纸质档)
四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国资处
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
附件:皇冠2最新官网(中国)有限公司官网采购意向公开文本(参考文本).docx